索引號 | 116108000160825732-G-2021-001064 | 發文字號 | 榆政發〔2021〕10號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發布日期 | 2021-06-11 08:38 |
標 題 | 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改革的實施意見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 | 公文時效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應對碳達峰碳中和挑戰,全面開展“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改革(以下簡稱綜合評價),加快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有效破解要素指標制約,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為導向,把綜合評價作為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有效抓手,推動構建高端低碳現代產業體系,為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奮力譜寫榆林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試點先行和協同推進相結合。充分考慮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發展階段和差異性,穩妥把握改革時序、節奏和步驟,以縣市區和產業園區為主體,試點先行、梯次推進、分類施策,統籌開展綜合評價工作,協同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和重大措施落地。
堅持改革創新和依法依規相結合。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建立健全綜合評價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體系,并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引導各類要素協同向先進生產力集聚,依法依規實施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政策,確保綜合評價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推進。
堅持動力轉換和降本減負相結合。強化創新驅動發展,以綜合評價推動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在全面落實企業減稅降費政策基礎上,強化降本減負,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相結合。以“畝均效益”為核心,以市場化配置為導向,以差別化政策措施為手段,完善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機制,持續優化產業政策,促進優勝劣汰,加快實現“騰籠換鳥”,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
到2023年,全面完善落實與綜合評價相匹配的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項目準入、產業創新升級機制,區域“畝均效益”顯著提升。規模以上工業畝均增加值、畝均稅收、勞動生產率增速均高于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分別年均提高4%以上,R&D經費支出與營業收入之比顯著提高。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質量高、效率優、創新強、體制活、協調性好且具有榆林特色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形成。
(三)嚴格企業分檔管理。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將企業按行業類別分為A(優先發展類)、B(鼓勵提升類)、C(幫扶升級類)、D(倒逼整治類)四檔進行差異化管理。綜合評價每年進行一次,按評價得分調整企業分類,結果經市政府審議通過后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建立健全企業差別化要素配置機制
資源要素 |
差別化配置政策主要內容 |
牽頭單位 |
用地 |
優先保障A類企業用地,對B、C類企業實施有條件供地,對D類企業嚴格限制用地;鼓勵高效用地 |
市資源規劃局 |
用能 |
執行差別化電價、階梯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在電力直接交易、年度實際用能總量、有序用電等方面,制定并實施具體差別化政策措施 |
市發改委 |
用水 |
在水價、用水計劃等方面,制定并實施分級分類具體差別化政策措施 |
市水利局 |
排污 |
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量化管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等環境資源配置制度體系 |
市生態環境局 |
信貸 |
建立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與企業綜合評價結果掛鉤聯動機制 |
市金融局 |
財政 |
建立健全財政扶持政策與綜合評價結果掛鉤的聯動機制 |
市財政局 |
(三)實施資源要素區域差別化配置機制。結合企業綜合評價,開展縣市區、產業園區“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區域特點、發展實際,全面構建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資源要素分配與縣市區、產業園區綜合評價結果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和完善區域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分配與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掛鉤、新增能耗排放計劃與能耗排放產出效益掛鉤等制度。依托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建立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要素市場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以各縣市區政府、產業園區管委會為主體,推進土地、用能權等資源要素更大范圍的市場化交易,促進資源要素向綜合評價高的區域、產業和企業集聚。(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
堅持“邊試點、邊推廣”,2021年底前,完成基礎調查、平臺搭建、制度建設等工作,完成全市規上工業企業綜合評價試評價,建立健全企業差別化要素配置政策,在重點能化產業園區試點開展新增工業項目準入評價;2022年底前,規上工業企業綜合評價結果得到應用,完成全市重點產業園區新增工業項目準入評價工作同時向全市產業園區推廣;到2023年底,完成全部縣市區、產業園區的綜合評價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綜合評價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牽頭抓好政策協調和年度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研究制定綜合評價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協同配合和對各縣市區、產業園區工作的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政府,榆林高新區、榆神工業區管委會要把綜合評價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工作機制,確保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綜合評價的經費保障工作。
(二)建設綜合評價大數據平臺。依托市資源規劃局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畝均效益”綜合評價大數據平臺,并納入數字政府統籌管理。市智慧局要會同市級有關單位制定《“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改革有關數據交換共享辦法》,明確“畝均效益”數據共享標準體系和相關要求;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等單位按要求向市智慧局提供涉企數據;市智慧局負責保障涉企數據安全,同時按照國家對數據開放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主題、部門、地區進行分類分級共享。分類分檔建立“企業體檢檔案”,對企業、產業園區、縣市區“畝均效益”情況實現動態監測。
(三)強化督促激勵。將綜合評價工作納入各縣市區、產業園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市政研督查辦要會同市發改委等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綜合評價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調度和通報改革推進情況。對工作扎實有力、成效明顯的縣市區、產業園區,在產業政策引導、資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給予傾斜,并探索建立長效激勵機制。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主動講好綜合評價故事。通過組織現場推進會、工作交流會等形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企業典型做法,及時準確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規解讀,正確引導企業預期,切實轉變企業發展理念,為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鏈接:《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畝均效益綜合評價改革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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